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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计划投百亿元支持深圳职业教育往高端发展

时间:2021-01-29 17:35:49            来源:南都大湾区工作室            责任编辑:商密君

在粤港澳大湾区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亟需大量人才之时,教育部和广州省政府共建协调推动机制,推出支持深圳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方案。

1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一则重磅文件——《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深圳职业教育高端发展争创世界一流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计划到2022年累计投入100亿元支持深圳职业教育发展。
创建6—8所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
《意见》提出支持深圳创建6—8所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形成中职、高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机制。
具体将:

  • 支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开设部分本科专业,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学校。

  • 支持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打造民办品牌高职院校。

  • 依托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建设开放大学。

  • 支持广东省按程序将深圳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

  • 支持深圳技术大学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


支持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建设科技园区,培育孵化育成体系,助推师生创新创业。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
布局10—15个一流专业群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需求,《意见》还提出对接人工智能、5G、物联网、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专业,重点围绕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等万亿级和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10—15个一流专业群。
瞄准芯片、新材料等关键技术,加大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深圳建设职业教育微电子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平台。对接新经济、新技术、新职业,加快传统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
联合领军企业建特色产业学院
同时,加强中高职学校专业群对接,中职学校每个专业群联合行业领军企业或行业组织、高职院校共建1个产教联合体;高职院校每个专业群联合世界一流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建设1所特色产业学院,共同建设高水平专业,共同开发课程标准,共同打造教学创新团队,共同设立研发中心,共同开发高端认证证书,共同“走出去”,到2022年建成10个示范性特色产业学院。
将研究出台校企命运共同体建设相关办法,推动形成校企共商共建共享的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模式。
为促进产教融合,《意见》也对专业课教师队伍提出要求:
“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80%、企业兼职教师比例不低于30%,公办高职院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不低于60%。
引进和培养行业有权威、国际有影响的专业群建设带头人20人,绝技绝艺大师20人,应用研发领军人才20人。
每年培育20个校企联合组建的高水平、结构化团队,构建分工协作的模块化教学新模式。
支持校企共建10个教师培养培训示范基地和100个教师企业实践示范基地,培养一流工匠之师。
重点建设10个应用技术创新中心
瞄准“卡脖子”问题支持校企协同攻关
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此次行动的目标。
《意见》提出设立科技专项,支持职业学校面向高端产业重点建设10个应用技术创新中心,面向行业需求重点建设10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发展重点建设10个高端智库;
支持校企协同攻关,聚焦产业链关键缺失环节,瞄准“卡脖子”应用技术,形成一批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研发成果,打造若干世界级应用技术研发中心。
实施专项行动计划,推动职业学校对接服务“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完善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等组合投融资支持,支持金融机构、社会资本设立粤港澳产教融合基金。推动职业学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探索建设技术技能经验积累与共享系统。
支持罗湖、南山、龙岗等区
创建产教融合示范区
实施绝技绝艺团队建设计划,汇聚一批世界顶尖的能工巧匠和技术专家,加速科技成果熟化和产业化。
支持深圳市罗湖、南山、龙岗区等创建产教融合示范区,开展“引企入教”改革,建立市场需求导向的育人体系、产业牵引的专业体系和教育支撑的科研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意见》特别提到同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深圳市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将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纳入公租房、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保障范围。
实施“大国工匠”精英引领计划,鼓励高校招收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和绝技绝艺技术技能人才。
促进产教融合的企业
可获“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支持
《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政府出补贴、企业出场地、校企共建共享”的建设模式,支持校企共建企业校区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目标建设1—3个全球领先的生产性实训中心,力争建成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国际中试服务基地和产品工程转化基地。
对校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以基地一次性容纳实习实训的学生数量为基数,按生均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给予核拨建设经费。制定校企合作负面清单,与改善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统筹考虑。
建设50个左右现代学徒中心,培育5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建成3—5个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职业教育集团。对促进产教融合的企业将有“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
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申报上市可走“绿色通道”;符合规定的职业教育投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招拍挂、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等方式,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或相关运营实体提供用地支持。
完善深圳国有企业考核管理办法,鼓励国有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产业、科技、文化、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把与职业学校合作成效作为资助企业各类重大计划的重要绩效考核指标,引导更多优质资源投入职业教育。深圳市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推动粤港澳高等专科学历互认试点工作
推进粤港澳职教联动发展,《意见》提出要推动建立深港澳职业教育定期会商制度。发挥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等平台作用,促进内地与港澳在招生就业、培养培训、师生交流、技能竞赛等方面密切交流合作。推动粤港澳高等专科学历互认试点工作。
继续推进粤港澳资历框架对接,依托“学分银行”,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推动学分、学历、学位和技能等级互认互通。支持深圳率先探索与港澳地区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面向港澳学生开展技能等级认定。
依托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支持深港职业学校承担国家、省、市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项目,推动人员、物资、科研经费等便利流动。鼓励深圳聘请港澳能工巧匠、技能大师到职业学校任教。
支持深圳高水平高职院校扩大港澳招生规模,支持香港副学位学生到深圳升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鼓励深圳为港澳籍人员提供助学服务,支持其考取教师资格证等内地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内地就业。
同时,进一步创新粤港澳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方式,推动与香港职业训练局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特色职业教育园区,探索中职与高职贯通,或高职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模式,共同制定课程标准、引进师资,联合管理,颁发双方文凭;共同开展培训项目,面向全国职业学校和粤港澳大湾区内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培训服务;建立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创意创业园,吸引港澳青年来深圳就业创业。
提升深圳职业教育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意见》提出,支持深圳建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创新中心,提升深圳职业教育品牌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支持在深圳设立世界职业院校与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秘书处,建成中国职业教育对外交流与展示的重要窗口。引进和支持高水平国际职业教育学术会议、学术组织、专业论坛在深圳举办或永久落地,符合条件的给予300万元资助。
推动职业教育标准国际化。支持深圳依托新时代中国职业教育研究院,携手世界一流企业,借鉴国际先进标准,编制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人才培养评价、信息化建设、专业建设等标准,重点开发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竞争优势的专业课程、教学管理模式和评价工具,构建衔接有序、国际领先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支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制定、推广职业教育专业国际认证“深圳协议”,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标准“走出去”。
加快职业教育资源海外布局,支持组建深圳国际职业教育集团,推动职业学校在中资企业海外市场的主要国家和地区布局设立10个左右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促进当地就业和产业发展。支持深圳高水平高职院校在南非、埃及等国家开展境外办学,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文章来源:南都大湾区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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